据新华社电 记者2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对电财政部、烟征海关总署、收消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费税为完善消费税制度,对电维护税制公平统一,烟征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收消作用,自2022年11月1日起,费税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对电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烟征
公告明确,收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费税批发电子烟的对电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烟征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收消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公告称,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