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消息,工商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银行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安徽被处以警告,省分涉多并处罚款人民币618.7万元。行领
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时向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账户管家”产品(多层账户)中的大罚单违子账户实际对外发生结算业务未经人民银行核准;“账户管家”产品(多层账户)中的子账户实际对外发生结算业务未经人民银行备案;单位商户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
2.现金从业人员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未按规定收缴假币;发生假币误收;
3.经收预算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存在占压行为;
4.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5.部分ETC预登记业务办理未经消费者明示同意;漏报投诉数据。
除此之外,法行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的为牵王瑜瑾,因对安徽省分行发生假币误收的人共违法行为负责,被处以警告,被罚并处罚款人民币0.2万元。款万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的工商陈奇、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的银行元张瑞党,因对安徽省分行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安徽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省分涉多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的违法行为负责,两人均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总经理的王剑敏,因对安徽省分行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的违法行为负责,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的申明芝,因对安徽省分行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的违法行为负责,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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